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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岗镇樟枫村:探索创新 担当作为 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改善

来源:桐城市文明办   发布时间:2021-03-31
  在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,范岗镇樟枫村积极担当作为,探索创新“积分制”考核办法等,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,务求人居环境改善取得实效。
 
  压实责任,强化担当作为。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,强力推进。两委全员参与,按照“分片包保”的原则,将全村40个村民组分成八个片区,每个片区分别由一名班子成员跟踪协调督促。定期调度督查,定期召开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调度会或结合村两委会,对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,不定期地组织村民理事会对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进行督查,随时发展问题随时纠正处理。紧盯重点区域,按照“整体谋划、重点推进”的原则,选择一些重点区域,由村书记、主任包保,按照“五清一改”的要求,重点推进,务求实效。
 
  提高站位,协调统筹推进。转变“人居环境改善就是清理垃圾搞卫生”的片面认识,站在乡村振兴“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”的高度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。突出思想引领,多次召开党员代表、村民代表座谈会,宣传人居环境改善的相关政策要求,广泛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,通过发放《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》《人居环境改善积分考核倡议书》等,提高村民对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认识。注重典型选树,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纳入最美家庭、道德模范、范岗好人等典型选树的范畴,通过典型选树,发挥道德引领作用,在全村营造人人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良好氛围。强化作用发挥,结合设立党员示范岗、志愿服务岗、党员观察哨等,充分发挥党员、村干部、优秀村民代表的带头示范作用,推动移风易俗,村干部、党员带头改变“正月初一不扫地”的习性,带头进行垃圾分类袋装化等,通过先进作用发挥,引领群众潜移默化地改变行为习性。
 
  创新理念,突出自治功能。创新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理念、方式、方法,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功能。实行积分考核奖惩,分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,分别制定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考核办法。中心村庄共10条考核标准,分别对应1分,每月考核一次,一次10分、5分以下的,不设奖品,5分以上的分五个档次分别对应不同等次的物品奖励,年终考核前20名的优秀家庭,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,发奖状并上文明创建红榜,后10名的家庭批评并上文明创建黄榜。自然村庄侧重于村民组的考核,考核好的村民组一次性给予村民组、村民组长物质奖励,年终考核好的村民组,以奖代补,给予资金支持。规范村规民约管理,严格按照程序完善村规民约内容,根据日常管理需要,将人居环境改善、森林防火、安全生产、疫情防控等相关内容列入村规民约,并由村民理事会负责监督落实。打造乡贤说事文化,依托党群理事会、村民理事会,将一些德高望重的乡村能人吸入到理事会中,利用乡村能人的影响力,带领群众积极投入到人居环境改善以及乡村治理等工作中,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 
  群众参与,发挥主体作用。多途径动员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工作,充分发挥群众在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的主体作用。自筹自管,村域内的住户、商店、企业,每年均缴纳一定标准的卫生保洁费,由村民理事会专管专用,以村民组为单位,每年自筹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参与人居环境改善工作。“门前三包”,严格落实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,制定统一的“门前三包”标准,与住户签订“门前三包”责任书,住户房前屋后的场地,柴薪堆放、绿化维护、畜禽饲养等均由住户对照标准自行管理。群众监督,筹资筹劳,“门前三包”情况均纳入积分制考核,考核结果与村规民约的管理相结合,村民相互监督,对筹资筹劳,“门前三包”落实不到位的,村民有权要求或要求村民理事会督促其落实到位。(陈新春)
责任编辑:吴燕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