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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命名表彰桐城市第七届文明单位标兵、2011年度桐城市集镇区域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

来源:[db:来源]   发布时间:2018-06-21

桐文明字[2012]2号

 

 

关于命名表彰桐城市第七届文明单位标兵、2011年度桐城市集镇区域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

 

 

各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市直各单位:

2011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,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,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为充分展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,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,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,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市文明委研究决定,授予桐城市检察院等69家单位为桐城市第七届文明单位标兵,桐城市范岗镇等4家单位为2011年度桐城市集镇区域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。

希望受命名表彰的部门和单位要谦虚谨慎,戒骄戒躁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在推进人的全面发展,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,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各地、各部门和各单位,要进一步深化思想道德建设,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,加大创建力度,创新工作载体,努力进取,为提升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
附件一、桐城市第七届文明单位标兵名单。

 附件二、2011年度桐城市集镇区域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。

 

 

 

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2年2月6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一

桐城市第七届文明单位标兵(69家)

桐城市人民检察院、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桐城市编办、桐城市司法局、桐城市商务局、桐城市人口计生委、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桐城市招投标中心、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、桐城市第五中学、安徽桐城江淮村镇银行、桐城市同安小学、金神国税分局、金神地税分局、金神财政分局、金神国土所、金神初中、安徽省合安高速公路路政大队、桐城交通小学、文昌派出所、文昌财政分局、文昌国土分局、嬉子湖财政所、嬉子湖派出所、嬉子湖供电所、安徽龙眠山食品有限公司、龙眠财政分局、安庆文都科技职业学校、桐城市创景园艺工程有限公司、黄甲派出所、黄甲财政所、黄甲国土所、青草派出所、青草法庭、三星初中、范岗镇卫生院、范岗镇公路运输管理站、范岗供电所、范岗国税分局、范岗财政分局、范岗地税分局、双港地税分局、练潭初中、双港中心小学、双港国土分局、双港财政分局、双港文广站、安徽省白兔湖汽配有限公司、孔城派出所、孔城财政分局、孔城供电所、桐城市五洲制罐有限公司、吕亭派出所、石南初中、吕亭初中、吕亭卫生院兴店分院、桐城经济开发区老年学校、唐湾文广站、唐湾计生办、唐湾中心卫生院、唐湾财政所、卅铺公路运输管理站、大关国土分局、大关初中、安徽北星制盖有限公司、安徽省东跃运贸有限公司、新渡供电所、新渡地税分局、新渡食品站

 

附件二

2011年度桐城市集镇区域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

第一名:范岗镇

第二名:金神镇

第三名:青草镇、吕亭镇 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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