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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转发《关于加强和改进“中国好人榜”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来源:[db:来源]   发布时间:2018-06-21

桐文明字[2012]12

 

关于转发《关于加强和改进“中国好人榜”

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 

各镇、街道党(工)委,市经济开发区,双新经济开发区,市直各单位:

现将省文明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“中国好人榜”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。“中国好人榜”候选人申报和投票评选工作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,也是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,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,要通过广泛宣传,提高社会知晓率,积极营造向善向美的文明氛围,彰显“好人好报、以德报德”的社会风尚,要紧密结合我市首届“感动桐城十大人物(道德模范)”宣教活动,深入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,大力传承中华美德,大力弘扬时代精神。

二、精心组织,踊跃参与。各镇、街道要把“中国好人榜”候选人申报和投票评选工作落实到辖区每一个社区、村以及文明单位;市直单位要组织系统职工和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学习、投票活动;各级文明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投票推荐工作,接受市文明办的统筹调度。(投票推荐方法:登陆中国文明网www.wenming.cn进入“中国好人榜”栏目“我推荐、我评议身边好人”专题页面,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和评议)

三、深入挖掘,积极推荐。要通过挖掘整理,将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身边发生的好人事迹,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市文明办(文明办联系电话:6205023,电子邮箱:ahtcwmb@163.com)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615

 

附件:

皖文明办[2012]21

关于加强和改进“中国好人榜”

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
为加强和改进公民道德建设,捍卫“好人安徽”的品牌,保持“中国好人榜”推荐评选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,现将“我推荐、我评议身边好人”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建立定期会商的协调机制。根据“中国好人榜”评选情况,适时在全市轮流召开“中国好人榜”推荐评选工作,分析“中国好人榜”评选形势,研究加强和改进的具体举措,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推评工作。

二、健全多方面联动的宣传机制。安徽日报、安徽电视台及省直都市类媒体刊登每期“中国好人榜”上榜好人事迹新闻通稿。继续做好《安徽好人》道德建设新闻专栏和市级媒体的道德建设专题专栏,及时播发“中国好人榜”候选人和当选人事迹。加强社会宣传,各市每年至少组织一场“中国好人榜”上榜好人先进事迹报告会、编创一场彰显好人崇高品质的故事汇。

各地要积极主动向中央媒体推介宣传好人事迹,充分利用微博、短信、QQ传播信息快、受众面广、即时沟通、互动性强的特点,提高道德典型的宣传效果。

三、规范高位推动的通报机制。省文明办每月向各市文明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当期全省“中国好人榜”评选情况。省文明委向上榜人数达到5080100名的各市文明委发放喜报,每季度通报批评不力、成绩落后的市、县。

四、建立奖优罚劣的奖惩机制。省级文明城市每年当选数不低于8人,省级文明县城每年当选数不低于2人,低于限额取消下一届文明城市(县城)申报资格。超出限额的按城市人口百万分之一加0.2分纳入每年文明指数和年度文明城市测评,上不封顶。参与推荐评选“中国好人榜”的情况作为申报文明单位的前置性条件,入选1人在年度测评中加3分,有“中国好人榜”上榜好人的单位优先推报省级以上文明单位。

各市具体承办“中国好人榜”推荐评选工作的同志,成绩突出的颁发“中国好人榜”评选工作“伯乐奖”,每当选1人奖励承办人200元,全年入选“中国好人榜”人数达20人以上的,具体承办人直接评定为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。

五、完善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。各市、县文明办要明确专人负责“中国好人榜”等道德典型的选树工作,拨付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。各级文明单位要安排1名同志由各级文明办统筹调度,负责日常的推荐投票工作。要发挥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的作用,各市至少招募40名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的志愿者推荐、宣扬身边好人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徽省文明办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6月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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