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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通告

来源:中共桐城市委宣传部   发布时间:2022-01-26

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、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,根据《桐城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现就近期电动车登记上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因部分群众外出务工未及时申领非标电动车号牌,经研究,外出返乡群众2021年10月15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车登记上牌日期延长至2022年2月15日(农历正月十五)。

二、延长期内非标电动车登记上牌实行网上预约、现场安装号牌的方式进行。非标两轮、三轮电动车由户籍所在地的村(社区)开具相关证明后,允许登记上牌;非标四轮电动车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后,允许登记上牌。出具证明需先核实外出务工人员身份、核验购车票据或经调查核实购车日期。严禁新购非标电动车登记上牌。

三、对办理非标电动车临时号牌的电动车(含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),均限定在过渡期(2024年9月30日止)内上路使用。

四、新购入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,应持车辆合格证、购车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,分别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、号牌。

五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作、篡改非标电动车号牌和临时通行标志(标识)。上路车辆张贴、悬挂非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标志、号牌的,将依法处置并追究制作、发放、持有人责任。

特此通告

桐城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1月22日

责任编辑:吴燕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