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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提升桐城市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响应的通知

来源:中共桐城市委宣传部   发布时间:2020-07-13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双新产业园,市防指各成员单位:
 
  7月12日8时,长江枞阳闸闸下水位17.3米,超警戒水位2.8米,菜子湖枞阳闸闸上水位16.58米,车富岭处水位16.45米,距保证水位仅差0.05米,全市防汛形势十分严峻。根据《关于提升安庆市防汛应急响应至Ⅱ级响应》(安防指电〔2020〕7号),按照《桐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》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至Ⅱ级,为此提出如下要求:
 
  一、继续保持实战状态。各级包保责任人、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人员要在岗在位,履职尽责。河圩堤防、水库防守责任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责任人要深入一线,值守人员要深入洪水威胁区,发扬连续作战作风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,落实各项防御措施,有效应对可能的突发事件,确保群众生命安全。
 
  二、继续开展查险抢险。要按照各类工程防汛预案规定,上足防汛民工上堤巡堤查险,加密巡查频次,发现险情立即处置、立即报告;技术人员下沉防守一线,组织技术指导;备足防汛抢险物料,组织抢险救灾机械设备,确保随时投入使用;各级各类防汛应急抢险队伍迅速集结,随时投入战斗。
 
  三、强化人员转移安置。要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防汛工作的首位,及时将受山洪地质灾害、河圩堤、水库、低洼地带、危旧房屋等受洪水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。并做好妥善安置,确保人员安全。
 
  四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。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带班制度。按照防汛职责分工,所有单位一律取消节假日,全力投入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。做好信息统计,及时向我部上报险情、灾情和人员转移安置情况。
 
  五、严明防汛工作纪律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汛有关责任分工,各司其职,密切配合,令行禁止,高效运转。因工作不力而造成损失的,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 
 
  桐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
 
  2020年7月12日
责任编辑:吴燕燕